从业人员培训制度
一、目的:
企业为建立一个优秀的工作团队,保留人才,并对从事乳制品加工行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。企业从业人员作为保证企业产品质量的决定性因素,适时进行教育、培训,以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,使其胜任本职工作、保障产品质量过关、过硬。
二、适用范围:
本制度适用于xxx,我公司员工必须全员自觉遵守,严格执行。
三、制度要求:
1、由企业办公室人员负责协调、轮替企业从业人员的岗前教育、岗前培训和考核工作。
2、由企业办公室人员负责协调、轮替企业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、岗位技能培训、资质考核、证件管理工作。
3、公司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总体人事调度、安排。
4、根据承担的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确定各个工作岗位,给每个岗位配备数量足够的人员。
5、每个岗位人员都经过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、培训,拥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,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,考核合格经批准后上岗。
四、主要岗位人员任职条件或上岗资格
1、厂领导: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食品专业知识,有良好的质量意识和组织领导能力,了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有关要求,了解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。
2、质量管理人员:具有一定质量管理知识及相关食品生产知识,熟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,明确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,了解技术标准要求
3、技术人员: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,掌握食品生产专业技术知识。
4、检验人员: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知识,熟悉产品质量标准,掌握质量检验技术,经培训考核合格获得国家认可的资质后,持证上岗。
5、生产操作人员: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;经过食品生产知识培训,熟悉并掌握本岗位的“应知应会”知识,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,能正确熟练操作设备。
五、人员培训
1、 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岗位的培训要求和培训需求,制定培训计划,培训时间、培训内容,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2、 人员培训计划包括:培训性质、参加人员、时间安排、培训内容、培训方式、考核方法等。
3、对企业新上岗或转岗人员,或由于技术文件更新,或新扩建项目等造成人员不适应工作时,各部门应及时提出人员培训要求,办公室及时组织培训。
4、 人员培训内容:
4.1、法律法规学习
培训学习的法律、法规有: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》、《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、《乳制品企业关于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》到等质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
4.2、产品执行标准、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规程、工艺流程、工序工艺分支技术等技术文件;
4.3、提高认识、认真学习贯彻公司《质量手册》要求,结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落实到培训中来。
4.4、行业专业知识、岗位技能培训、参加资质考试、考核、及一系列岗位需要的知识等。
5、培训方式
5.1、参加上级机关、职能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、讲座;
5.2、参加社会机构、大专院校组织的各种岗位技能培训、或将员工外送到设备购置单位进行设备操作学习培训;
5.3、邀请有关专家、审核员来本公司指导、讲课;
5.4、 企业根据员工不通层次的技术要求,组织基层人员轮岗培训;企业自定培训内容、培训教材、组织培训。
5.5、对企业新上岗或转岗人员,或由于技术文件更新,或新扩建项目等造成人员不适应工作时,进行培训。各部门应及时提出人员培训要求,办公室及时组织培训。
6、办公室负责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。
六、人员考核
1、 办公室每年年底组织对各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工作实效(如质量部门工作实效、检验人员工作实效)进行考核
2、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上岗资格,重新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。
3、企业培训考核记录由办公室保管、存档2年。
七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厂办公室所有。